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社保体系中,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期间维持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相关事宜。

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这里所说的“连续缴费”,是指从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到失业前一日为止,中间不能有间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未缴纳失业保险费,那么在补缴后,失业人员仍可视为连续缴费。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也就是说,失业人员失业的原因不能是主动辞职,而应该是被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

3、单位破产或倒闭;

4、单位违反规定,迫使员工辞职。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失业后,需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失业人员要有求职要求,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一些具体条件:

1、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2、失业人员需如实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

3、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逾期将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有关。

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可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可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可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发放标准通常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左右。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以下情况下,失业人员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在失业期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基本生活,希望以上介绍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