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在我国的社保体系中,失业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在找到新工作前维持基本生活,在天津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天津失业金的相关信息。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天津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被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等情形;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以下情况失业人员不能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失业金的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需在失业后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银行卡等材料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2、办理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失业金将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卡。

失业金的标准

1、失业金的发放标准与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有关,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失业金月发放标准为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失业金月发放标准为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3)缴费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失业金月发放标准为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95%;

(4)缴费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失业金月发放标准为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2、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1)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三个月;

(2)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

(3)缴费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期限为十八个月;

(4)缴费年限满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其他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金,并办理失业金停发手续;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按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本人就业和培训情况;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发生死亡,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天津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失业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手续,以保障自己的生活权益,也要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