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是一款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保险产品,它凭借其全面的保障范围和人性化的设计赢得了市场的认可,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其核心责任就是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的保障,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以下是这款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种,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些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2、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20%基本保险金额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原位癌、不典型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等。

3、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25种中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50%基本保险金额的中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介于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之间,包括但不限于心脏瓣膜介入手术、慢性肾功能障碍等。

4、身故保险金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之前身故,给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身故,且在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

5、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给付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之前全残,给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后全残,且在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全残,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的全残保险金。

6、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未交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7、附加保障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还提供了附加保障,包括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附加相应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的保险责任并非对所有情况都适用,以下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2、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因疾病导致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身故的。

3、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身故的。

4、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被保险人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身故的。

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是一款具有较高保障价值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涵盖了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中症疾病、身故和全残等多个方面,消费者在投保时,需详细了解保险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也要结合自身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规划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