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强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子女教育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在我国境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具体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得同时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每月可扣除400元,最长不超过48个月;二是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城市规模,每月扣除标准分为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档城市以外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扣除
赡养老人扣除是指纳税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中年龄最大的老人赡养支出,具体扣除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二是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的金额为每位被赡养老人每月1000元,由赡养人均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兄弟姐妹人数超过2人,则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涵盖了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多个方面,为广大纳税人减轻了税收负担,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并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和扣除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原则,纳税人应当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于虚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大家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