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是一种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该产品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出,旨在为客户提供一个既能获得身故保障,又能实现资金增值的保险解决方案,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的相关条款。
保险责任
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主要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可按合同约定领取生存保险金。
3、现金价值: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具有现金价值,客户可根据需要申请部分领取或全部领取。
保险期间
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费
1、初始保险费:投保时,客户需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额的初始保险费。
2、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客户可根据需要自愿缴纳附加保险费,以提高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
3、保险费豁免: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保险费。
投资账户
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设有投资账户,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选择投资于不同的资产组合,投资账户的收益将用于抵扣保险费、增加现金价值或提高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生效时,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即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调整:在保险期间内,客户可根据需要申请调整保险金额。
保险合同解除
1、客户有权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解除保险合同。
2、保险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保险合同: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
(2)客户未按约定缴纳保险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
(3)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合同变更
1、客户有权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申请变更合同内容,如保险金额、受益人等。
2、保险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变更合同内容: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保险公司调整投资策略;
(3)合同约定的其他变更条件。
保险金领取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可按合同约定领取生存保险金。
3、现金价值:客户可根据需要申请部分领取或全部领取现金价值。
争议处理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果,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双方也可依法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提**讼。
泰康至臻终身寿险万能型是一款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在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障的同时,还能实现资金的增值,客户在投保时,需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调整保险金额、投资策略等,实现个性化的保险规划,如有疑问,可咨询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获取更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