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失业金的领取对于很多失业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金可以领取两次,那么第二次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及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这是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
2、失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次失业金领取期限结束后,再次失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次失业之间不能间隔太短,否则可能无法再次领取。
3、失业人员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即被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自愿离职,则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
4、失业人员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这是证明失业人员身份的重要依据。
5、失业人员必须有求职意愿,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这意味着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就业援助。
6、失业人员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标准
1、领取期限:第二次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第一次相同,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
2、领取金额:失业金的领取金额通常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的工资水平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第二次领取的失业金金额会低于第一次,以下是具体计算方法:
(1)失业金每月领取金额 = 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40% + 最低工资标准 × 60%
(2)失业金每月领取金额上限 =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3
(3)失业金每月领取金额下限 =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3、领取次数:失业人员第二次领取失业金的次数与第一次相同,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需在失业后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银行卡等材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办理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金领取申请。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需定期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就业情况,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
失业金第二次领取的条件及标准与第一次基本相同,但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失业人员在申请领取失业金时,需详细了解当地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也应积极寻求就业机会,尽快实现再就业,以下是一些额外的注意事项:
额外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需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止领取失业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将被取消领取资格。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申请培训补贴。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需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遇到其他生活困难,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失业金第二次领取的条件及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现实生活中,失业人员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动,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也要充分利用失业期间的时间,提升自身技能,为重新就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