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能不能查到门诊病历,这事儿确实挺多人关心的,尤其是买过保险或者准备买保险的人,门诊病历这东西,平时自己可能都不怎么在意,但真到了理赔的时候,万一保险公司拿着病历说“你这病投保前就有,属于既往症,不赔”,那可就麻烦了,所以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保险公司到底有没有本事查到咱们的门诊病历,他们一般会怎么查,又有哪些情况是他们查不到的。
首先得明确一点,门诊病历这东西,平时都存在哪儿呢?咱们去医院看病,不管是社区医院还是三甲医院,医生都会给写病历本,或者直接在医院的系统里存电子病历,这些病历本通常是在自己手里,或者医院统一保管,需要的时候去借阅,电子病历呢,就存在医院的HIS系统里,属于医院内部的管理系统,按理说,这些都是比较私人的医疗信息,一般人肯定随便看不到,那保险公司是不是有特权,能直接去医院调取呢?
这里就要说到一个关键问题了:隐私权和知情权,咱们国家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个人信息保**》都明确规定,公民的病历资料属于个人隐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医院作为病历的保管方,对患者的病历负有保密义务,不能随便给第三方看,更不能随便提供,如果保险公司想直接跑到医院,说“给我看看张三的门诊病历”,医院肯定是不会给的,这属于违法行为,医院要是这么干了,医生和医院都要承担责任。
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就完全查不到了呢?也不是,他们虽然不能直接去医院查,但手里有不少其他的渠道,能间接了解到咱们的一些就医情况,这些渠道主要包括哪些呢?
第一个比较常见的,就是理赔调查,咱们都知道,买保险的时候健康告知特别重要,得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投保的时候没说实话,或者隐瞒了一些重要的疾病史,等到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肯定会仔细审核,这时候他们会怎么查呢?首先会看咱们自己提交的理赔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发票、病历本复印件这些,如果病历里写着“两年前因为胃炎住过院”,但投保的时候健康告知里没说,那保险公司就会怀疑了,他们可能会去咱们就诊过的医院进行函调,就是发正式的公函给医院,核实病历的真实性,这种函调,医院一般会配合,因为这是合法的保险调查行为,如果咱们之前在某个医院看过病,留下了比较明确的记录,而且这些记录和理赔的疾病有关联,保险公司是有可能通过函调拿到病历的。
第二个渠道,就是社保或者新农合的记录,现在大部分人都参加了社保或者新农合,这些医保系统里会记录咱们每一次就医的医院、诊断的大致方向、用药情况等等,虽然医保记录不会像病历那么详细,没有医生的详细病程记录,但基本的诊断信息是有的,保险公司如果觉得有必要,是可以申请查询医保记录的,医保记录里显示投保人在某段时间内频繁在某医院就诊,或者有慢性病的购药记录,保险公司就会重点关注,然后可能会根据这些线索再去深入调查。
第三个渠道,就是体检机构的记录,现在很多人每年都会做体检,尤其是单位组织的团检,或者自己花钱在私立体检机构做的,这些体检机构的报告通常会直接或者间接地给到保险公司,很多保险产品会赠送体检服务,或者要求投保前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这些体检报告里如果有异常指标,保险公司会记下来,有些体检机构和保险公司是有合作的,他们会定期把体检数据汇总给保险公司,作为风险评估的依据,体检报告里的异常情况,保险公司是很清楚的。
第四个渠道,就是同业信息共享,这个可能大家不太了解,但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存在的,一个人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都买了健康险,如果他之前在A公司理赔过,A公司可能会把他的理赔记录,包括相关的疾病信息,共享给保险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合作保险公司,这样,B公司在承保的时候,就能通过行业协会的平台或者合作渠道,了解到这个人之前的理赔情况,从而判断他的健康状况,这种信息共享也不是完全无限制的,一般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主要是针对理赔记录,而不是完整的门诊病历。
第五个渠道,就是一些第三方数据平台,现在市面上有一些专门从事保险数据服务的公司,他们会通过各种合法渠道收集一些医疗数据、消费数据等,然后卖给保险公司,这些数据可能包括一些公立医院的门诊数据(但通常是脱敏后的,不涉及具体个人信息),或者是一些药店的购药记录,保险公司购买了这些数据服务后,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筛选出一些高风险的客户群体,这种数据通常比较宏观,针对个人的精准性可能不如前面几种渠道。
说了这么多保险公司能查到的渠道,那有没有他们查不到的情况呢?肯定是有的,门诊病历也不是什么“天衣无缝”的东西,总有一些漏洞是保险公司钻不了的。
第一种情况,就是小病小痛在社区医院或者小门诊看的记录,咱们平时感冒发烧、拉肚子,可能随便去家附近的社区医院或者私人诊所拿点药,医生可能也不会写特别详细的病历,甚至就是一张简单的处方签,这些地方的病历管理通常不太规范,很多都是手写的,没有电子化,而且流动性比较大,医院或者诊所可能过段时间就把病历扔了或者找不到了,保险公司想查这种记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连医院自己都没有完整的档案。
第二种情况,就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在不同城市、不同医院看的病,现在很多人是异地工作,或者老家和工作地的医院分开看,如果一个人在A城市工作,用A城市的社保卡看病,然后回老家B城市,用老家的身份证(没有社保)去小医院看一些无关紧要的病,这些记录之间是完全没有关联的,保险公司想通过社保记录查到B城市的就诊记录,根本查不到,因为没关联,B城市的小医院病历管理混乱,更无从查起了。
第三种情况,就是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记录的看病情况,有些医生可能比较忙,看完病就口头嘱咐几句,让病人去拿药,也没让病人写病历,或者病历就随便丢在诊所里,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形成正式的病历资料,保险公司自然也查不到。
第四种情况,就是投保时间间隔比较短,而且之前的看病记录和理赔的疾病没有直接关联,一个人三个月前因为急性阑尾炎做过手术,投保的时候健康告知里关于阑尾炎的问题如实告知了,现在因为肺炎去理赔,保险公司调查的时候,可能会去核实阑尾炎的手术记录,但肺炎的门诊记录,如果是在小医院看的,而且病历不完整,保险公司可能觉得调查成本太高,或者觉得没有必要深入调查,也就不会去查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保险公司查不到自己之前的病史,就可以在投保的时候隐瞒不报,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即使保险公司现在没查到,一旦将来理赔的时候被发现了,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并且可能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费,到时候不仅拿不到理赔款,还白交了几年保费,那就亏大了。
现在的医疗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完善,很多地区的医院都已经实现了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虽然短期内还做不到全国联网,但未来肯定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现在查不到的,不代表以后也查不到,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投保的时候,如实、全面地进行健康告知,把自己知道的、觉得可能影响承保的疾病史、体检异常都告诉保险公司,这样即使将来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查到了记录,只要是如实告知的,就没什么问题,该赔还是会赔的。
咱们自己平时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病历资料,尤其是那些重要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这些资料不仅是自己健康状况的记录,万一将来和保险公司发生**,也是重要的证据,如果觉得医院的病历保管不放心,自己可以复印一份,或者拍照保存好,但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随便泄露给无关的人。
保险公司确实有一定的渠道可以了解到咱们的门诊就诊情况,尤其是那些比较正规、大医院的就诊记录,通过函调、医保记录等方式是有可能查到的,但对于一些小医院、小诊所的零散记录,或者没有留下书面记录的看病情况,保险公司想查到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如实告知才是买保险的正确打开方式,毕竟,保险的本质是保障,只有诚信投保,才能在真正需要的时候得到应有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