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不少朋友在问,体检的时候查出HPV阳性,后来买保险的时候忘了告知,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不赔,或者直接解除合同,这个问题确实挺让人纠结的,HPV阳性本身不算特别严重,但买保险时健康告知没做好,后续麻烦可能真不少,今天就结合一些常见的保险规则和案例,跟大家详细说说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希望能帮到有类似困扰的朋友。
首先得明确一点,HPV阳性具体分几种情况,对买保险的影响差别还挺大的,咱们平时说的HPV阳性,可能只是单纯的感染,比如低危型HPV感染,导致尖锐湿疣之类的;也可能是高危型HPV感染,但还没发展到宫颈癌前病变或宫颈癌;甚至可能是已经确诊了CIN(宫颈上皮内瘤变)或者宫颈癌,不同的情况,在保险健康告知里的定位完全不同,处理方式自然也不一样。
先说说最常见的情况:单纯HPV阳性,没有其他异常,比如体检时HPV分型检测显示高危型阳性,但TCT(液基薄层细胞检测)结果正常,宫颈活检也没有病变,这种情况下,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没病”,买保险的时候就直接勾选“否”或者直接投保了,这里就涉及一个核心问题——健康告知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那“故意”和“重大过失”怎么区分呢?如果是明知自己有HPV阳性,投保时故意隐瞒,这属于“故意”;如果是体检报告上有结果,但自己没仔细看,或者没意识到HPV阳性需要告知,导致没说,这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不管是哪种,保险公司一旦发现,都有权解除合同,不过实践中,对于单纯HPV阳性且没有其他病变的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一定会直接解除合同,更可能的做法是“加费承保”或者“除外承保”——比如重疾险把宫颈癌及其前病变相关责任除外,医疗险对宫颈相关的治疗费用不赔,但如果投保时间比较短,比如刚投保没几个月就出险,保险公司核查到健康告知有问题,解除合同的概率就会大很多。
再说说稍微复杂一点的情况:HPV阳性合并宫颈病变,比如TCT提示ASC-US(意义不明确的非典型鳞状细胞)或LSIL(低度鳞状上皮内病变),甚至活检确诊CIN I级、II级,这种情况下,健康告知的严格程度会更高,很多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健康告知里,会明确问到“是否被诊断为宫颈炎、宫颈上皮内瘤变(CIN)、宫颈癌等”,或者“近两年是否检查异常”,如果有这些情况,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否则一旦出险,保险公司理赔时发现未告知,拒赔并解除合同的可能性非常大。
那已经买了保险,后来才发现HPV阳性没告知,现在该怎么办呢?别慌,可以分几步走:
第一步,赶紧把当时的体检报告、病历资料找出来,明确自己HPV阳性的具体情况(分型、是否有病变、治疗记录等),同时回顾一下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问卷,看看当时是怎么填的,是“否”还是直接没问相关项目,如果是智能核保的健康告知,截图保存一下告知内容也很重要。
第二步,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客服,说明情况,这里要注意沟通方式,别慌慌张张直接说“我没告知”,可以先问“我之前投保时有个健康情况没说清楚,现在想补充一下,应该怎么操作”,很多保险公司允许“补充告知”,也就是在合同有效期内,把之前遗漏的健康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重新进行核保,补充告知后,可能会有几种结果:一是正常承保,二是加费承保,三是除外承保,四是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费(如果是投保两年内,且属于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如果是投保时间超过两年,根据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但理赔时如果出险原因和未告知的HPV阳性相关,保险公司依然可能拒赔。
第三步,如果保险公司要求补充告知,积极配合提供资料,比如HPV检测报告、TCT报告、活检报告、治疗记录等,让保险公司全面了解你的健康状况,如果核保结果不理想(比如除外或解约),可以尝试和保险公司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比如已经转阴、病变已经治愈等),看是否有协商的空间,不过这个空间可能不大,最终还是要以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为准。
第四步,如果担心后续理赔出问题,可以自己再梳理一遍保障,比如重疾险是否除外了宫颈相关责任,医疗险对宫颈疾病的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如果除外责任太多,或者保障缺口较大,可以考虑重新投保一份新的保险(新投保时务必如实告知),但要注意新保的等待期和健康告知要求。
最后提醒大家几点:一是HPV阳性虽然常见,但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看健康告知,有不确定的地方多问代理人或客服;二是体检报告出来后,自己要留意关键指标,别随便扔在一边;三是如果已经买了保险,后来发现健康告知有问题,尽早处理,拖得越久,风险越大,毕竟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如实告知既是义务,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希望这些经验能帮到大家,买保险时少踩坑,理赔时少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