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险和附加险是不是共用保额

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困惑,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额到底是不是共用的?有的说附加险赔了主险保额会减少,有的说两者各赔各的,听着都挺有道理,但到底哪个对呢?其实这个问题得分情况看,因为主险和附加险的关系不一样,保额共用的情况也不同,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讲,让你彻底明白这事儿。

先说说啥是主险,啥是附加险,简单说,主险就是你单独买的一份保险,比如重疾险、寿险、医疗险,这些都能单独存在,保障内容也比较独立,附加险呢,就得依附在主险上才能买,不能单独投保,比如常见的“附加住院医疗险”“附加意外医疗险”“附加投保人豁免”之类的,你买了一份重疾险(主险),再买个附加医疗险,这附加医疗险就是“挂”在重疾险下面的,两者算是“捆绑销售”的关系。

那保额共用的问题,关键要看附加险和主险是不是“共享同一个保额池”,这里分几种情况,咱们挨个说。

主险和附加险是不是共用保额

第一种情况:主险和附加险保障的是“同一件事”,保额可能共用,这种情况最典型的就是“主险寿险+附加险长期意外险”,比如你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50万,然后附加了一份长期意外险,保额也是50万,这时候如果因为意外身故了,保险公司怎么赔?答案是赔50万,不是100万,因为寿险的保障责任是“身故”,附加意外险的保障责任也是“意外身故”,两者保障的是同一个保险事故(意外导致的身故),所以共用保额,赔了附加险的,主险的保额就要相应减少,这就好比你买了一份50万的意外险,又在这个保险基础上加了一份“意外身故额外赔付”的附加险,保额20万,结果意外身故了,总共就赔50万,不是70万,因为附加险的“额外赔付”是建立在主险赔付基础上的,两者不叠加。

第二种情况:主险和附加险保障的是“不同的事”,保额不共用,这种情况最常见的是“主险重疾险+附加险医疗险”,比如你买了重疾险,保额30万,确诊癌症赔30万;然后附加了一份百万医疗险,保额600万(这是报销额度,不是赔30万那种),这时候如果得了癌症,重疾险赔30万,医疗险再根据你的医疗费用报销(扣除免赔额后,最高报600万),这两者不冲突,因为重疾险是“确诊即赔”一笔钱,不管你治病花多少钱,这笔钱可以随便花;医疗险是“报销型”,实报实销,花多少报多少(不超过保额),所以这里保额不共用,重疾险赔30万,医疗险该报销多少报销多少,两者可以同时拿,再比如“主险重疾险+附加险意外医疗险”,得了重疾赔重疾保额,不小心摔伤去医院,意外医疗险报销医疗费,这也是各赔各的,不共用保额。

第三种情况:主险和附加险有“赔付顺序”,但保额不一定完全共用,这种情况比如“主险两全险+附加重疾险”,两全险就是到期生存返保费,期间身故赔保额;附加重疾险是确诊重疾赔保额,如果先确诊重疾,附加重疾险赔了保额(比如20万),那么之后如果身故了,主险两全险的身故保额会不会减少?这要看合同约定,有些合同会约定“附加重疾险赔付后,主险身故保额等额减少”,也就是说重疾赔了20万,之后身故就只赔(主险保额-20万);但也有些合同不会减少,身故还是赔主险全额保额,所以这种情况下,必须仔细看合同条款,里面会明确写清楚赔付顺序和保额扣减规则。

主险和附加险是不是共用保额

第四种情况:附加险是“费用补偿型”的,和主险报销共用额度,这里主要指医疗险类的附加险,主险高端医疗险+附加门诊医疗险”,如果主险已经包含了门诊责任,保额是5万/年,你又附加了一个门诊医疗险,保额2万/年,那么你一年内看门诊花的钱,是在这两个保额里一起报销,总共最多报5万(以主险保额为上限),而不是5万+2万=7万,因为都是报销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所以属于“共用报销额度”,而不是“共用保额”,但本质上也是共享同一个赔付池。

为啥会有这些区别呢?其实跟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有关,损失补偿原则就是你不能通过保险赚钱,赔的钱不能超过你的实际损失,比如医疗费用,你花了1万,最多报1万,不能因为有两个保险就报2万,所以对于报销型的保险,不管是主险还是附加险,都是实报实销,共用报销额度,而对于给付型的保险(比如重疾险、寿险),如果保障责任重叠,就可能共用保额,避免被保险人因为同一个事故获得超额赔付。

怎么判断自己的主险和附加险保额是不是共用呢?最靠谱的方法就是看保险合同!合同里“保险责任”“赔偿处理”“条款释义”这些部分,会写清楚赔付规则,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按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如果主险和附加险都有“身故保险金”责任,那大概率是共用的;如果一个是“重疾保险金”,一个是“医疗保险金”,那就不共用。

主险和附加险是不是共用保额

还有一点要注意,有些附加险会有“独立保额”,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会明确写“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XX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XX元”,这个保额是独立的,和主险的身故保额不冲突,比如主险寿险保额50万,附加意外险写明“意外身故保险金额50万”,那意外身故就赔50万(附加险的),不是从主险50万里扣,这时候就不算共用保额,所以关键还是看附加险有没有“独立”的保障责任和保额约定。

举个实际的例子:老王买了“平安福2025”(主险,终身寿险,保额50万)+“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30万)+“附加意外医疗险”(保额5万,报销型),假设老王因为意外导致骨折,住院花了3万,这时候:附加意外医疗险报销3万(符合报销规则的话),主险寿险和附加重疾险不赔,因为没达到身故或重疾的条件,如果老王后来不幸确诊肺癌,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赔30万,主险寿险的保额会减少30万,变成20万(因为提前给付重疾险是从寿险保额里“拆”出来的,本质是寿险责任的细分);如果老王是因为意外身故,附加意外医疗险不赔(因为没医疗费用),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也不赔(没达到重疾条件),主险寿险赔50万,但如果老王是因疾病身故,主险寿险赔50万,附加险都不赔,这个例子里的“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就是和主险寿险共用保额的,而“附加意外医疗险”是独立的,报销型,不和其他保额冲突。

再举个反例:小李买了“国寿福”(主险,重疾险,保额40万)+“附加康悦医疗险”(保额600万,报销型),小李甲状腺癌,重疾险赔40万,同时住院花了15万,康悦医疗险报销15万(扣除免赔额后),这里40万和15万都能拿到,因为重疾险是给付型,医疗险是报销型,保障责任不重叠,保额不共用。

所以说,主险和附加险保额是不是共用,真的不能一概而论,你得先搞清楚自己的主险和附加险分别保什么,是给付型还是报销型,合同里有没有写“共用保额”“保额扣减”“独立保额”这些关键词,如果实在看不懂,就直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客服,让他们根据你的保单条款解释清楚,别自己瞎猜,买保险就是为了安心,把这些问题搞明白了,以后出险了才不会闹**,该赔多少心里也有数,保险合同才是最权威的依据,别听别人说“都是这么赔的”,以白纸黑字的条款为准!